本項目用地內現有一座歷史建築,為原有之治安警察局,前座部分將被保留,而後座受損部分則將被拆卸,新建一座三層高之新辦公大樓。因此,立面設計注重整體性、層次感及與舊大樓、現有辦公大樓的協調性,通過新舊建築的對比,更顯出舊建築的歷史氣息,同時給舊大樓注入新的生命力。立面的設計考慮了日後二次擴建的可能性,頂部現設置一室內籃球場,加建只需將有蓋球場改建成兩層即可,加建工程進行時亦不會影響整個建築之外立面形象。